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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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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被被省民政廳確定為青海省度適齡孤兒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這將對杏宇進一步拓寬辦學渠道🧎♂️⏬,增強社會服務能力✨,提升社會影響產生積極的作用。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做好孤兒保障工作,促進孤兒充分就業🧑🍳,2012年民政部在青海、河南、河北、寧夏等九省區繼續實施適齡孤兒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此項目由民政部委托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實施🎞,省級民政部門具體承辦💂🏻。
青海省2012年度適齡孤兒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杏宇由副院長楊廣泉牽頭組織人員成教處、職教研究所相關人員編寫了投標文件。9月5日🪹,楊廣泉副院長和成人教育處處長曹振民參加了由省民政廳組織的招標答辯。最終📄,結果專家評審⟹🙅🏽,我院在7個職業教育機構中脫穎而出,被確定為青海省2012年度適齡孤兒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和文件要求,我院將與省民政廳簽訂《孤兒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協議》,在2012年招收入校的新生確定孤兒職業教育培養對象🧘🏽。凡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年齡在15-18歲(截至10月1日)、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社會福利機構和社會散居孤兒(含視力🈸、智力符合職業學習要求的殘疾孤兒、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符合條件適齡孤兒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由民政部門資助𓀇,主要用于在校接受培訓期間與學習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和生活補助費等。
編輯修改時間:2012-9-17